绍兴市上虞区红十字关爱生命志愿服务总队
无偿献血志愿者宣传服务总队
财务管理办法。
(一)财务人员
资金管理员:徐娟栩
财务管理员:金忠
财务总负责:邵柏清
(二)发票,收据要求
凡购物时,必须开出正规发票、收据或是凭证,所开票据应尽可能明细的,所有物品应分开列出,不能笼统,并与所购物一致,经办人应在上面签名,并请邵队审核后签字。
(三)报销流程
1,将经邵队审核后的发票、收据或是凭证交由财务管理员收存。
2,财务管理员将票据截图发给资金管理员,资金管理员核定金额支付。
(四)财务公布
1,财务报表应列清每笔支出,并配有票据截图。
2,财务管理员应在每月5号前发布上月财务报表。
3,将报表同时发给和本月财务变动相关人员,相关人员发现异常应及时回应,当月未对报表提出疑问,视为认可,日后共同承担责任。
4,无论有无财务变动,财务管理员都应出财务报表。
绍兴市上虞区红十字关爱生命志愿服务总队
无偿献血志愿者宣传服务总队
2016年6月26日